45 破产裁定

45、破产裁定

28日上午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湖江市塑料机械厂企业破产的日子。

湖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全文如下:

申请人:湖江市塑料机械厂

住所地:湖江市江南区南门村11号

法定代表人:秦启灿,系该厂厂长

申请人湖江市塑料机械厂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经本院审查认为:湖江市塑料机械厂因设备老化,资金匮乏,其产品不能适应市场需要,亏损严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宣告其自身破产的必备条件业已具备。其申请合格,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申请人湖江市塑料机械厂破产还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一辆警车、两辆小车在距湖江市塑机厂约100公尺的XXX国道对面的一所中专学校门前停了下来。警车中下来4名身着法官制服、头顶大沿帽的法官;二轻局刘明青副局长、姜处长和李科长以及中鼎集团公司的汪健、杨玉琴、曾庆才、林艳分别从两辆小车中下来。他们聚集在一起谈论商议。

“车还是不要开进厂为好,特别是法院的警车,避免对企业职工的刺激太大,这样可以尽可能地减少震动和影响。”姜处长说。

“上次职工把一位进厂客人的车都砸了的。”李科长插言道。

本案的书记员小王法官迷惑而又惊奇地疑问道:“怎么?他们还敢砸法院的车?”

姜处长说:“在了然的大庭广众之下法院的车职工是不敢砸,但群情激动时,怂恿闹事者见人多混杂,砸了车,那里分辨得出是谁?若是这样,社会影响太大。”

庭长法正平早已听说了塑机厂的“砸车事件”,与随行的正、副审判长两名法官商议了一番,又征询了副局长刘明青的意见后说:“这样做尽管有失法院司法威严之嫌,但确可以减少麻烦,避免造成不良的影响。就这样吧!我们步行进厂。”

刘明青、汪健一行随同法官们步行进入了塑料机械厂。

厂内少数工作或游动的职工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私底下议论着、猜测着。

塑机厂的厂级领导早已接到今日法院进厂裁定的通知,在各自办公室里耐心地等待着。

秦启灿将法官及刘明青、汪健一行迎接到会议室,办公室人员端上茶水。厂级领导们也随后而至,齐齐整整地在会议桌的周边坐下。

庭长法正平站立在会议桌前宣读了裁定书,书记员小王法官将破产裁定书送达秦启灿签收,随后同二轻局李科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张贴工具下楼在厂中心花坛广场边的广告栏和厂大门的外墙上张贴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告示。

裁定书贴出后,职工逐渐围观过来,小王法官和李科长也没应理职工询问,直接回到了会议室。

书记员小王法官离开后,法正平继续站立在会议桌前宣布说:“随着人民法院破产裁定的送达,湖江市塑料机械厂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即日起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破产清算小组,破产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法正平说:“破产清算组由法院认可的市二轻局和中鼎集团公司人员组成,成立之日起接管企业资产;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完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各类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根据人民法院或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秦启灿听明白了没有?”法正平按照司法程序向秦启灿询问道。

一种条件反射使秦启灿不由自主地从座位上站立起来,应声答道:“听明白了。”随即坐了下来。

“在坐的各位厂级领导听明白了没有?”法正平继续询问道。

在秦启灿动作的感召下,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道:“听明白了。”

法正平落座,请刘明青和汪健讲话。

刘明青说:“法院已对湖江市塑料机械厂做出了破产裁定,法庭长也宣布了破产清算事项。这里我代表局党委向在坐的各位厂级领导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忠于职守,在清算移交前切实保护好企业各类资产;二是无条件地接受清算的领导,做好清算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是领导班子要整体负责,共同承担责任,要知道这不仅只是法人代表秦启灿一个人的责任。”

汪健说:“法院和局领导分别宣布了破产裁定,提出了工作要求。我仅以清算组的名义谈点想法和希望:一是希望在坐各位领导能够配合工作,当然也相信我们能够合作得好;二是企业资产清点移交的过程中我们将采取分片实施,齐头并进的方法以加快清点移交速度,希望各位在坐领导分片包干,各负其责,准确、明白地完成交接任务;三是希望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企业破产了,债务负担没有了,企业不是能够轻装上阵,更好的发展了吗?大家不是也能够在宽松的经济环境和条件下甩开膀子大干了吗?”

汪健继续说:“我还要以收购者的名义向各位领导交心。自即日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大家都是中鼎集团公司的一员,不要分彼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还得继续依靠各位在坐的领导共同做好企业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集团公司不会过多地另行安排干部接替大家的工作。”

秦启灿代表厂级领导表态说:“无条件地服从破产清算组的安排,企业移交完成前决不擅离职守,不会考虑个人的利益和安排,同时会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努力做到平稳移交。”

大家明确表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服从安排、配合工作。

小王法官请各位厂级领导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后,留下一套破产清算的法院签章文书交给汪健和姜处长。

汪健和姜处长将秦启灿叫到一起,三人交谈了一阵后,与法官们一道下楼离开了塑机厂,这时裁定书张贴处已围满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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