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西马公路(3)

第二百七十九章西马公路(3)

在马拉城,良民证上的照片变成了一种抢手货。虽然图像有点小,但能在这么小的纸片上画上如此栩栩如生的图,不更说明它的厉害之处?

比起那些在油布上的画像来说,照片上的画像虽然真实的以至于丑陋,却正好符合西大陆人民的审美观。

有时候,看到别人的不幸福就证明了自己的幸福,看到了别人的丑陋就证明了自己的美丽。

一枚良民证上的照片,很快从1枚铜币的价格,上升到了10枚,20枚,直到一枚蜒螺贝的时候,才被真正的贵族们收入囊中,不再流通。

除了良民证上的照片之外,那些全息图和中文同样引来了一片争议之声。老牌的瑞智爵士就撕掉了除照片以外的部分,只将照片放在琉璃框子中,那里还有历代瑞智爵士的名字。

最近几天,当大家进到这间门的时候,总会将名字和照片看成是一体的:“瑞智爵士,瑞智三世爵的画像真精致”

“其实鼻子是有点低了,眼睛还应该大一点,嘴里没有黄牙齿的,他很喜欢洗牙,哦,皮肤是白的,没有这么黑……”每次解释的时候,瑞智爵士都很开心。尽管照片上的老头和他的爷爷没有多少相似之处,但能有如此精致的效果,不像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些家族供奉的画像是背影呢。

一样开心的还有缪斯,虽然不少照片都倒了两三手,但最终落到他囊中的蜒螺贝不少于10枚,比主祭大人的赏银还要多,总算是没有白跑一趟。

在向马拉城元老会的贵族们描述了西江水寨的近况没多久,他就获得了新的差事,二次谈判。

要不是能去收购良民证,缪斯是绝对不会答应这个差事的——至少他本人是如此想象的。

从马拉城到西江水寨,走水路最是方便不过,但危险性相对较大。没人知道西江中什么时候会来一头嗜血的怪兽——尽管神庙在对付水族怪兽的时候有许多办法,但通常仅在有人牺牲的时候,他们才会出手。人力实在不多,当然要紧着重要的地方来。

缪斯照旧是伪装贵族,因此只能骑马,而且是最劣等的戍兽。不同于上一次的行色匆匆,此次他准备了至少200串铜币,总计2000枚,接近20枚蜒螺贝藏在衣甲的最里面。

直到出发的前一刻,才有一位真正的爵士达马斯戴着低沿帽加入到了队伍当中,这让缪斯觉得,对方好像是为了探得良民证上的图片秘密,才和自己一起前往西江水寨的。毕竟那方寸之间的小图像只在马拉城的上层之间流通,而有可能拥有良民证的都是城外的鄙陋平民……

“至少还能赚一票吧。”缪斯打定主意,进城出城的时候尽量诳开达马斯,能保守多久的秘密就保守多久的秘密吧。

一行人各怀心思,踏上了前往西江水寨的大路,全程40公里左右的土路不是很好走,用了一个早晨,也不过是到半程而已。

到了中途某个砍开了草丛和树林的开阔地,骑士扈从们自动收缰,开始点起篝火做饭烧水,一只半人大小的粗糙铁桶被挂在了两条巨大的木头中间,发出嘟嘟的响声,这东西的造价不比一只大刀便宜,向来是有专人看护的。

借此机会,缪斯走到达马斯身边,笑着开腔道:“达马斯爵士,平时常去外地吗?”

“上次神庙战争的时候,去过拉杰城邦。”达马斯说着回以一笑,道:“别叫我爵士了,就叫我达马斯。”

“那怎么行。”缪斯说完停了一下,等到达马斯绷住脸,他才换了谄媚的语气道:“您真是城邦贵族的表率,那我就叫您……达马斯了。”

爵士大人满意的点点头,威势十足。

缪斯自动自觉的缩缩脖子。

别看达马斯爵士只有20多岁,却有十几年在战场上,若论经验的话,在场的骑士扈从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马拉城可不是什么安逸之地,虽然本身的安全问题并不严重,但军队往往要出征到别的城邦去。作为贵族子弟,他们从10多岁开始,就要上战场从弓箭兵做起,其后是掷斧兵和标枪兵,接着给贵族们做骑士侍从——这和跟前的一辈子的骑士扈从们不同,给贵族做侍从只是等待成年的过程,若是在战场上表现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话,他们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获得骑士的头衔,至于最后的爵位,尚需战场上的进一步拼杀。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话,通常不会有如此完善的培养体系,他们中的许多人成年后才允许加入军队,其中身高体壮的幸运者才能够成为弓箭兵,否则就要从轻步兵做起,然后才能成为持盾士兵或者标枪兵,继而是重步兵或骑士扈从,无论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为轻步兵的平民,他们的战损率只比奴隶军团好一点,属于想不死都难的战场炮灰,只能期待战争不要到来,然后依靠年资晋级标枪兵。

尽管参与了不少的战争,达马斯爵士却很少关心行军的事儿,他看着几名年幼的扈从将开拓地附近未长成的小树看下来,不由皱皱眉头道:“我们还需要带木柴吗?”

“如果走的慢的话,担心晚上不能到。”本地不缺木柴,戍兽力不弱,只要带上两捆就够用一整天的,但要是想多用一些木头的话,则需要在烧火的同时烤新鲜木头,然后再带到下一个休息站使用。若非这种赶路模式,现在根本不可能有能容近百人的休息站,疯狂的树木有若色鬼,会将自己的子孙栽种在任何一块土地上。

“拉杰城邦的路要好走不少。石板铺地,厚五臂。”达马斯将目光放在前方,道:“下次城邦战争获得资金,要有部分用在道路上,要不是行军不便,第三步兵营也不用全军覆没了。”

“您说的对。”缪斯嘴上说着,实际上是不同意此观点的,但整个元老会都如此支持此臆造的情景,那就不是他这种小人物所能左右的了。

水桶发出“咕嘟”,“咕嘟”的短促叫声,达马斯呵呵的笑了两声,拿出一个银白色的金属壶,前去接水了。

缪斯看到那盘绕着白色缠丝图案的金属壶,眼前就是一亮,心想:怪不得敢说如此大话。

现在能打制粗糙刀剑的铁匠都不容易找,更别说是如此漂亮的金属壶了。

“他应该不是和我去抢良民证的。”缪斯作出此判断后,心情好了一些。

就着黑面包和肉汤,结束了中午的简餐,骑兵们匆匆上马,开始向前行进。

缪斯有意逗留在达马斯身边,并道:“前面的路年久失修,比不得城邦附近,不好快马前行了。”

“我没问题。”达马斯其实有些日子没有骑过戍兽了,他有一头棘龙,身高体阔,离地近15米,走起来可是稳当的很,最适合这种很宽阔却很颠簸的路面。

再经过一个小小的开阔地,地面果然变的不平整起来,甚至称得上是崎岖。

由于年久失修,加上来来往往的重物压力,道路竟比两边的林地还要低,常常能看到根须突兀的冒出地面,或者断裂的四散飘出。

达马斯装作不在意的继续向前,但手已紧紧握住了缰绳。

将近1个小时,一群骑士们也只走了几公里的路,戍兽的速度根本起不来,地上的碎石和木屑甚至会影响到马蹄。

达马斯心想,早知道就弄条龙兽了,精锐骑兵似乎不算特别厉害的兵种吧。

正胡乱想着,前面的地面忽然开始上升,而且有人声渐渐传来。

“离那水寨尚有10多公里呢。”缪斯说了一句,挥手间,四名骑兵两两掩护的冲向前方。

“我们等一下。”这是缪斯对达马斯说的。

一会的功夫,前方的四名骑兵就离开了视野,他们踩着整齐的步点,迎着阳光,手提长枪——虽然是骑士扈从,但因为穿着骑士的装备,因此根本不用顾忌普通的弓箭,多层皮甲虽然没有重步兵的那般严实,但在移动中要射中喉咙或胳膊都不容易。

前方突然一片开阔。

周边四五十米的树木,全被清空了,右边有好些个漂亮的木头房子,形制宏大,有些的外墙有灰色大石加固,看那大小,怕是要运兽才能搬动。

“来人静止。”

喊话的人带点乡下的口音,使四名骑士扈从相当的不屑,也没有听从的意思。

“砰”的一声,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巨响,登时让戍兽不安的跑动起来。

连续三声“砰砰砰”,将第一头跑进工地的戍兽射死,那骑士也从上面滚落下来,半天没能再站起来。

半蹲在30米高树上的土著岗哨猎八衔着树叶,将光学瞄准镜中的十字对准了第二只戍兽,浑身都透着兴奋劲儿。

“这东西不应该叫自动步枪,应该叫雷神枪,太厉害了。披甲的坐骑,实在准确。”猎八想着,手指就准备扣动了。

一只小红旗,忽然在左眼的余光处挥动。接受了整整200个小时训练的猎八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松开了手指。

“我们是马拉城的使者,求见陈大人。”缪斯听到枪声,就向前跑来,他可不想和西江水寨的江宁人有什么误会。

“陈大人不在。”处在公路最前方的是基础建设科的科长史能仁,五期学员,纯粹的江北人,因为上了一个三流大学的建筑学,因此在缺乏干部的西大陆受到重用,级别高于组长,有权限与过往的商旅谈话和谈判。

缪斯却不是简单的商旅,脑袋一转即道:“那求见俞大人。”

史能仁沉吟一下,点头同意了,并问道:“你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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